“红玛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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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二手房:婚前买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2007-09-22
 张先生与妻子名下有两套房子,其中一套曾经作过房产公证,表明男方无权享受。现在,张先生与妻子要离婚,这两套房子怎么分成了他的一大疑惑。为此,张先生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051890,想咨询一下这两套房产究竟该如何分。

  无独有偶,有一位姓王的女士也为了房子所有权的问题感到困惑。日前,王女士致电说:“我在婚前买了房子,然后在这间房子里结婚,那么,结婚5年后,这间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?”

  释疑

 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的徐建民律师说,其实房产所有权的划分是很简单的,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:凡是婚前财产,均归个人所有;婚后财产如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,无约定则双方平分。

  因此,像王女士这样的情况,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,不论婚后过了多少年,这套房子仍属于王女士个人所有。

  而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,两套房产中,曾经公证过归属权的那套房子,按照公证结果,应归女方所有;另一套未曾公证过的房产,则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,在离婚时应当平分。

原创文章如转载,请注明:转载自21世纪不动产经纪人陈红敏 [ http://hongmin.blog.zj.com/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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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: 共同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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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房子网] 评论于
理当算的,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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